水污染源监测方案采样点的布设
1. 工业废水
①类污染物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;第二类污染物在单位总排放口采样。
②工业企业内部监测时通常选择在工厂的总排放口、车间或工段的排放口以及有关工序或设备的排放点取样。
③已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工厂,在处理设施的排放口布设采样点。为了解废水处理效果,可在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点。
④在排污渠道上,采样点应设在渠道较直、水量稳定、上游无污水汇入的地方。
2. 生活污水
①城市污水管网:采样点应设在非居民生活排水支管接入城市污水干管的检查井;城市污水干管的不同位置;污水进入水体的不同位置。
②城市污水处理厂:在污水进口和总排放口布设采样点。如需监测各污水处理单元的处理效率,可在各处理单元的进、出口分别布设采样点。此外,还应当设置污泥采样点。